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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党委职能职责

日期:2018/10/23 17:44:51    来源:厅智慧党建系统   浏览量:297

1.负责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承担厅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厅直系统党建工作。

3.承担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4.负责厅直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宣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拟订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直属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6.负责机关纪检工作,领导直属单位纪检工作,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7.领导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青联)、妇工委等群团组织,负责统战、双拥工作,指导直属机关民主党派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8.承担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9.承办厅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