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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情况

日期:2017/5/18 18:44:55    来源:   浏览量:182

最近,根据省监察厅主办、省电视台承办的《党风政风前哨》专题节目曝光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起典型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黄石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难、办证慢问题。该中心从2016年7月1日成立以来,对群众反映的办证服务窗口少、业务咨询号发放少,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长期不整改,导致群众长时间排队办证。市国土局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市房产局在场地腾退、人员划转、电子数据移交等工作中,消极怠慢、行动迟缓。市政府对群众反映和上级多次交办工作协调督办不力,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该中心牵头负责人谌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龚珍奇,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凯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明,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金文分别被诫勉谈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国胜被批评教育。

二、枣阳市书香苑小区不动产证办理难问题。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开发商开发书香苑小区。该市规划局在明知开发商未提供土地证的情况下,为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违规为其竣工验收。该市城建局在开发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情况下,违规向其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违规为其竣工验收。该市国土资源局对开发商违法占地5371.1平米的问题三年多未发现,对土地出让金追缴不力,导致56户住户长期无法办理不动产土地证。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涂国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市规划局主任科员、工会主席陈启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晓艺,市城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梅荣军,市城建局党组成员张大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国土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文增,市国土局环城国土所党支部委员张军,市城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李其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副站长隗静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假僧人宰客问题。2015年以来,该市陆水湖风景区民俗乐园内“观音阁”发生多起假僧人强迫游客烧高香、多次被投诉事件。该市旅游局、民宗局及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等单位没有依法依规对该问题严肃调查处理,履职不到位;市区两级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作风不实,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赤壁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训林,赤壁市政府副市长饶自斌,赤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尹军英分别被批评教育,并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赤壁市政协副主席、旅游局局长欧阳萍(民革党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赤壁市政府党组成员、陆水湖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熊泰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赤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宋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赤壁市旅游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姜琴,时任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现任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英,时任市民宗局副局长(现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沈春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赤壁市旅游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但继锋,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股股长卢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管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旅游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但伟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岗位。

四、潜江市广华寺高价电问题。由于历史原因,该市广华寺地区居民长期使用转供电,电价明显高于目录电价,造成群众不断上访。2016年省物价局出台鄂价环资[2016]107号文件,对全省电价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但该市物价局没有及时传达并执行该文件,没有及时将广华寺地区居民高电价纠正为目录电价;该市经信委推诿拖延、工作失责;广华寺办事处对群众诉求消极怠慢、办理不力。时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和安,市经信委电力交通运输科科长卫道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超斌,价格科科长王永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经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克森,广华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璩雨林分别被诫勉谈话。

五、武汉市民驾照莫名扣分问题。2014年初至2016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分局交巡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工作的辅警肖华、李梦婷、罗娟、李俊峰等4人与社会人员勾结,盗用驾驶员信息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并将非法收入按比例分成。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该团伙共计违法消分约1万分,肖华获利10万余元,李梦婷、罗娟、李俊峰等3人分别获利2万余元。肖华、李梦婷、罗娟被解除劳动关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李俊峰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蔡甸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交巡警大队党总支书记、大队长李中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蔡甸区交巡警大队党总支副书记、教导员李光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蔡甸区交巡警大队党总支委员、副大队长王军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交巡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副处级干部赵冬冬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以上5起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问题,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表现。问题涉及的31名相关责任人,有的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有的宗旨观念淡薄,办理服务群众事项相互推诿、效率低下;有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消极应付、监管不力,等等。这些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我省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警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要更加有力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5起典型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党组织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管党治党责任,在责任落实上没有下细功、下深功、下实功;就在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真担当,对管辖范围内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深入研究解决、不及时督促整改,有的甚至长期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牢扛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自己摆进去,当好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长抓长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用足够的精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跟进到哪里。

(二)要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起典型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省干部队伍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今年,省纪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是要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宣战,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形成崇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要把问责的“板子”打响、打实。对5起典型问题中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充分表明“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绝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亮出态度立场,敢于“开刀问斩”,把问责的“板子”狠狠地打下去。对那些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或者不主动担当、不积极作为,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涉及到哪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都要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对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也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